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612-JSGH-C2026-0001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新雁村公墓一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 采购需求: 十总新雁移风易俗活动场所(十总新雁村公墓一标段)项目,包含:挖一般土方、回填方、砌块墙、独立基础、构造柱、直形楼梯、现浇构件钢筋、屋面刚性层、保温隔热屋面、水泥砂浆楼地面、墙面一般抹灰(外墙)、金属靠墙扶手、装饰灯、照明开关、接地母线、避雷引下线、塑料管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必须在2026年3月5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磋商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4.磋商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B证扫描件 6.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法人授权书 8.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0.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所企业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所企业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磋商响应人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响应人在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19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接收 五、开启时间:2026-01-19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通州区碧华路197号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春桃街68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8862894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高新区金通路7号 联系人:吴元庆 联系电话:13862811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元庆 电话:13862811224 附件: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公平性竞争审查表.pdfJSZC-320612-JSGH-C2026-0001采购文件.doc工程量清单—十总新雁村公墓一标.xls图纸获取路径--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新雁村公墓一标工程.doc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