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霍邱二中(高中部)食堂及学生宿舍项目检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2220250758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二中(高中部)食堂及学生宿舍项目检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枫路55号 成交金额:贰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28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范玉珍、程德俊、刘静。 六、中标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4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9.37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7楼,联系电话:0564-6082980。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4-6099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建新北路 联系方式:0564-2775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0564-2775508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6年1月6日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