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东关街道太公庙村“千万工程”示范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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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陈仓区东关街道太公庙村“千万工程”示范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陈仓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陈仓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7日 11:0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1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递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1月20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薛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7-3225998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陈仓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杨家沟中心敬老院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5917309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16号鹏博财富中心2号楼B座10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7-3225998 | | 附件: | | 附件1 | 备案表.jpg | | 附件2 | 采购清单.pdf |
项目概况 陈仓区东关街道太公庙村“千万工程”示范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2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2025-020GC 项目名称:陈仓区东关街道太公庙村“千万工程”示范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陈仓区东关街道太公庙村“千万工程”示范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一标段太公庙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陈仓区东关街道太公庙村“千万工程”示范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其他专业施工 | 二标段太公庙村蔬菜大棚提升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仓区东关街道太公庙村“千万工程”示范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陈仓区东关街道太公庙村“千万工程”示范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仓区东关街道太公庙村“千万工程”示范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合同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合同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无在建承诺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合同包2(陈仓区东关街道太公庙村“千万工程”示范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至 2026年01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交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4、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 5、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方式:从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SXSTF)。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陈仓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地址:杨家沟中心敬老院内 联系方式:18591730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16号鹏博财富中心2号楼B座1006室 联系方式:0917-3225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工 电话:0917-3225998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