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托,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001]ZZXM[GK]2025048、多功能麻醉机等医疗设备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多功能麻醉机等医疗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001]ZZXM[GK]2025048 项目名称:多功能麻醉机等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80,000.00元 采购包1(多功能麻醉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加温毯): 采购包预算金额:7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7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3(视频头脉冲试验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11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1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4(耳鼻喉科综合诊疗台): 采购包预算金额:84,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84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②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②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4: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②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③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2、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3、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③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2、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3、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③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2、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3、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③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2、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3、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01-06 至 2026-01-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1-29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体育街西辅路801号华创园7楼A711室开标室(泉州)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950号 联系方式:0595-22762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 0591-626236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锦彬、林键、东海霞 电话: 0591-6262360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6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