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州分公司揽投外包项目】招标公告2026-01-06来源:采购平台 投标邀请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州分公司揽投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州分公司揽投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RS2026-5-YZ002。 三、项目概述: 1.本项目采购延边州分公司全州范围内揽投业务外包。 外包内涵: 设备:利用邮政原有设备(PDA) 车辆:根据实际情况,外包商需要提供一标段延吉25辆,二标段敦化15辆、安图15辆,三标段珲春5辆、图们5辆,四标段和龙10辆、汪清15辆、龙井7辆(外包商需根据各县市实际情况提供三轮及面包车两种车型,如遇到交通事故维修成本及赔偿成本均由外包公司承担),其余车辆为外包公司租赁邮政自有车辆(邮政公司自有车辆如遇到交通事故维修成本及赔偿成本均由邮政公司承担)。 场地:利用邮政场地或业务开展场地,场地使用免费。 2.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1)采购人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服务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对自身履约能力及响应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因投标人自身疏忽、误解或故意隐瞒导致的响应不符合要求,相关责任由投标人独立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中标供应商须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同时中标供应商派驻的员工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4.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招标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6. 其他要求:①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下发的邮政各项类指标操作,中标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人要求的相关操作及规定。②采购人有权考核中标供应商的违约或违规行为。③中标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按合同中要求规定费用。④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作业设备。 四、招标内容: 1.采购预算:5991.72万元(含税),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外包费包括但不限于外包供应商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乙方外包的揽投区域特点如段道长度、区域揽收量、服务质量要求、异形件占比、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中标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按照折扣进行报价。报价区间为0.00%~95.00%,折扣不得超过95.00%且只允许有一个折扣报价,报价保留两位小数。(见附件5:延边州分公司揽投环节业务外包标段明细表、附件6:揽投环节限价表、附件7:邮政、寄递投递环节揽投环节阶梯定价方案(累进阶梯)、附件8:揽收业务外包限价表、附件9:投递业务外包限价表)
注1: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注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5.00% ,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4包,每个标段中标供应商数量1个、备用供应商数量1个。允许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兼中,按标段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某投标人在某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得在后续任何标段再次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仍可作为后续标段的备选供应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吉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五)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九)其它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包50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500元/套/标段。 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缴纳)。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注:1.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资料审核并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2.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1月28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1月28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2026年1月28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或投标人须于2026年1月28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成璐、13756465583。)。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4)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负责与联系人确认投标文件已被接收。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6年1月28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邮 编:130000 项目联系人:成璐、胡海燕、王蕴青 电 话:0431-81815311,13756465583 电子邮件:zc@rs-ztb.com 户 名: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 号:922002010011018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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