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人民法院2026年-2027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1-05
- 标签:中心
- 位置: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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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诸暨市人民法院2026年-2027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5日 11:40 | | 评审专家名单 | 陆夏凤,吴广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吴周洁,盛越佳,袁建飞 | | 总中标金额 | ¥271.68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堡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5-87911619 | | 采购单位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诸暨市和济路3号(法院南门)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5-875808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绍兴市诸暨市浣东街道永业大厦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5-87911619 |
一、项目编号:330681251280010000049-诸广和2025-12-05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人民法院2026年-2027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2716800(元) | 诸暨市绍其家宴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镇西杨龙村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临[2025]4201号 | 诸暨市人民法院2026年-2027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1)机关食堂工作日周一提供早、中、晚三餐,其他工作日提供早、中两餐,以快餐为主兼顾包厢桌菜。 (2)全体加班或特殊情况需提供加班餐的,另行通知。 (3)食堂主要设备设施按食品安全相关要求配置。 | 1.机关食堂早餐:提供稀饭、豆浆、面条、包子、面包、饺子、蛋糕、馄饨等,花色品种不少于15个;卤、酱菜3个以上。就餐人数250人左右。 2.机关食堂中餐:提供菜肴9个以上(荤素搭配),汤、面条、年糕等特色小吃。就餐人数300人左右。每餐菜肴荤素搭配均衡,做到勤变换,按季节及时调整菜品,菜品花色在每日每周每月都有一定的变化率,色泽、营养安排合理,饭菜必须现烧等。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 中标人负责食堂的运行和工作人员管理:积极参与并配合采购人综合办做好食堂事务管理,制定每周菜谱,每天将第二天的配送清单上报采购人综合办,根据采购人对菜品的安排情况,中标人负责食堂菜单安排、原料订单、加工,合理安排上菜的节奏,减少浪费,以及对食堂运行管理、食品卫生安全、人员管理和培训等食堂业务相关的管理和服务。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夏凤,吴广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吴周洁,盛越佳,袁建飞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诸暨市绍其家宴服务有限公司 | 59.0 | 79.0 | 67.0 | 73.0 | 67.0 | 69.0 | 12.43 | 81.43 | | 1 | 浙江中普朗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60.0 | 70.0 | 60.0 | 62.0 | 62.0 | 62.8 | 12.11 | 74.91 | | 1 | 诸暨囍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60.0 | 70.0 | 62.0 | 54.0 | 64.0 | 62.0 | 12.19 | 74.19 | | 1 | 浙江金厨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5.0 | 37.0 | 37.0 | 31.0 | 39.0 | 35.8 | 20.0 | 55.8 | | 1 | 绍兴丰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9.0 | 39.0 | 37.0 | 25.0 | 33.0 | 32.6 | 19.87 | 52.47 | | 1 | 诸暨市联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20.0 | 16.0 | 20.0 | 16.0 | 24.0 | 19.2 | 13.96 | 33.16 |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具体收费基数为标的合同总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1.5%,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本项目约定一次性收费10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0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人民法院 地 址:浙江省诸暨市和济路3号(法院南门)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广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580883 质疑联系人:王晶晶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282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诸暨市浣东街道永业大厦8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招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58166756 质疑联系人:徐春花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91161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 联 系 人:吕雅玲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61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