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购置环保型融雪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00-05565
项目名称:购置环保型融雪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
采购货物技术参数
| 项目 | 指标 |
| ★固体溶解速度(g/min) ≥ | 6.0 |
| ★相对融雪化冰能力/%≥ | 二水氯化钙融雪化冰能力的90 |
| ★冰点/℃≤ | -20 |
| ★pH | 6.0~10.0 |
| ★碳钢腐蚀率/(mm/a)≤ | 0.11 |
| ★路面摩擦衰减率/%≤ | 10 |
| ★植物种子相对受害率/%≤ | 50 |
| ★汞(Hg)(mg/kg)≤ | 1 |
| ★镉(Cd)(mg/kg)≤ | 5 |
| ★铬(Cr)(mg/kg)≤ | 15 |
| ★铅(Pb)(mg/kg)≤ | 25 |
| ★砷(As)(mg/kg)≤ | 5 |
| ★固体水分w/%≤ | 5 |
| ★水不溶物w/%≤ | 5 |
| ★氯化物(Cl-)w/%> | 1.0 |
★1、配比:氯化钠30%±5%、氯化镁35%±5%、氯化钙30%±5%、缓蚀剂5%
★2、所投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融雪剂》(GB/T 23851-2017),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并且投标产品使用后,路面不“泛白”,不“湿滑”,符合道路环保要求。
★3、融雪剂外观:直径4mm-6mm的占总质量的90%以上,不易结块、受潮,撒布时不堵塞设备。
★4、本次招标的产品为固体混合型。
★5、包装采用吨袋包装。
★6、预估采购数量:1000吨。最终按实际融雪剂用量结算。
★7、货物价格是指所发生一切到指定地点丹东市内所发生的费用。
★8、提供货物同时提供检测报告。货到后检斤和抽样化验费用由供方承担。
★9、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采购要求。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要求,采购人有权进行退货,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10、评标现场需携带融雪剂样品,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要与样品一致,如不一致采购人有权退货,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方数量供货,每批次于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4日16时00分至2026年01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也可由供应商自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4、备份文件使用条件: 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下述(1)—(5)情形并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技术鉴定,影响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下述(1)—(5)情形,并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技术鉴定,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 (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
地 址:青年大街78号
联系方式:0415-2537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403室
联系方式:0415-6196667
邮箱地址:lnth6667@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桃源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1151200000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烁
电 话:0415-619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