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彩超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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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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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彩超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 | 行政区域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 09:2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01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1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3层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8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卓家安、许靖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62035121 | | 采购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临湖7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2316667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62035121 | | 附件: | | 附件1 |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彩超采购项目(二次)([350190]SHZB[GK]2025001-120251223001)-文件集.zip |
项目概况 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委托,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90]SHZB[GK]2025001-1、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彩超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彩超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90]SHZB[GK]2025001-1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彩超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50,000.00元 采购包1(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彩超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8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8,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彩超 | 1(台) | 否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850,00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投标人所投的所有货物均应由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如有)作出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见第七章)并声明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均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注:(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满足以上第1点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采购标的一览表的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项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项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填写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投标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或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2-25 至 2026-01-0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15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3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临湖7路2号 联系方式:0591-23166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3层 联系方式:0591-62035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家安、许靖 电话:0591-6203512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