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港市中医院医学影像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81-00263
项目名称:东港市中医院医学影像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1.维保期内对我院GE RevolutionES高端CT、东软NueViz 64In CT、西门子DR Multlx Fusion MAX三台设备提供无限工时的技术服务、备件、预防性保养等保证设备正常使用的全部维保服务,保障范围涵盖设备出厂配置的同品牌所有零部件。具备符合本项目服务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快速服务能力和零部件供应能力。
★2.针对本项目中的维保设备,需在辽宁地区应具备3名及以上维修工程师(提供工程师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保证维保设备开机率≥97%,每年包含节假日(一年以365天计算),超过一天顺延一天保修日期。
4.配备专业维修工具、仪器。
5.每年为本项目设备提供保养4次,保养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机器清洁;2)性能测试及校准;3)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环境的检查;4)提供年度服务总结报告。
6.具备服务专线电话服务系统,电话每年365天开通,并有专人接听并全程协调资源。接到报修电话后需具备远程故障排除能力,可提供合理化处理措施。每年响应时间为365天,每天24小时有人接听,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
7.具有专业培训能力,维保期内每年度需要给医院提供一次专业培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培训内容:1)有培训基地可提供医院工程师培训课程,包含理论培训和上机培训;2)临床应用培训课程,包含完整的解决方案。
8.设立符合规范的专业备件库,储备足量的原厂级零配件,以确保持续、快速的临床工程技术响应与支持能力,并提供主要备件清单。9.承诺为所有投保的设备制定并执行全面的巡检计划,频次为每月一次。旨在通过系统性检查、性能检测与安全校准,前瞻性识别并消除设备故障隐患,保障设备开机率与临床可用性。
合同履行期限:共3年(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每年度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固定、采购预算执行良好、年度服务价格不变,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3日16时30分至2025年12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邮件加密形式递至lnlhzbgs@163.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邮件加密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到,无须通知,投标人可自行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开标过程采用"腾讯会议"APP进行网上开标直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港市中医院
地 址: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6号
联系方式:0415-6685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024-31325151
邮箱地址:lnlhzbgs@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599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戎、王亚男、许帅宏、芦玲玲、李馨悦
电 话:024-3132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