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G-D2025085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2026年专用设备托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邬百祥,马芳芳,崔译文(第1、2、3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2023年《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在此基础上下浮30%,向中标服务商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本项目按照项目成交总金额计算总代理费,并根据各标项成交金额比例分摊。)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其中标段一为6356元,标段二为6323元,标段三为4003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拟采用单一来源的理由:1、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和专用设备技术特点,专用设备必须放置在对应的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IDC机房,因此项目只能向对应的运营采购。2、专用设备托管在相应的运营商机房,便于进行统一维护和操作管理,如果托管环境发生改变,对业务的连续性会产生影响,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系统中断。3、专用设备托管在对应的运营商机房,将有效降低设备的运维成本,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062727 质疑联系人:林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062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0574-87179089 邮 箱:tender06@126.com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百军、周俊辉、卢杭燕、张晓亮、夏坤、吴凤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79082 质疑联系人:王家兴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790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399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