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廉江市2026-2028年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评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廉江市财政局委托,拟对廉江市2026-2028年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评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1、征集人:廉江市财政局 2、联系人:周生 3、联系方式:0759-6600666 4、联系地址:廉江市人民大道136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1、征集项目名称:廉江市2026-2028年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评审机构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4408812025000002 3、征集项目简介: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本次采购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质量优先” 评审标准,拟征集12名入围供应商承担廉江市2026-2028年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评审机构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入围供应商接受征集人委托的(概)预、结算审核等工作,具体的审核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等有关规定以及征集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要求开展。具体的评审工作按廉江市财政局的规章制度或文件要求开展。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由征集人依据第一阶段的入围供应商采用“顺序轮候 ”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各排名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采购合同预分配金额详见“附件一 表:《各排名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采购合同预分配金额一览表》”。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包1):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 2025年12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平台服务热线:020-88696588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1、广东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门户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gpfa-main-web/index?regionguid=2215 征集人:廉江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2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