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征集2026-2027年金华市区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HCG2026B-KJ002 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1.采购内容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主要包括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监控和评价,绩效目标审核,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下级政府财政综合运行评价及其他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事项。 2.最高限价 工作量法。即根据入围供应商实施评价工作的有效天数和人数,按照一定的标准计算评价费用。
除根据采购人要求需赴常驻地以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可另行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结算报销,其他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 备注:事业单位、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机构限于响应标项一;会计师事务所限于响应标项二、三、四,可就其中一个直至全部标项进行响应。 四.入围比例 有效响应方的80%(去尾法取整数)。 五、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金华市区(含金华市本级、金东区、婺城区、开发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六、协议有效期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七、合格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方的特定条件 ①标项二、三、四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现行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②标项一限于事业单位、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机构响应;标项二、三、四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响应,可就其中一个直至全部标项进行响应。 ③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具有服务能力的,以总公司或总机构名义响应。总公司或总机构提供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业务委托书。 ④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获取征集文件 1.获取时间:采购文件发布起至2026年1月14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本项目征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征集文件。 3.征集文件免费获取。 九、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 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形式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 本项目拒绝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响应方无需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电子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登录方法 (一)网络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二)登录方法:响应方须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申请CA,再下载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最后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窗口登录,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传输递交(具体详见第二章 响应方须知前附表)。 十二、其他: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 (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 十三、业务咨询
十四、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机关大院东辅楼1号楼5楼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