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二台子街道垃圾清运、拆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4-01681
项目名称:2026年二台子街道垃圾清运、拆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100
在大东区二台子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内,对三堆杂物、垃圾残土、大型构件等废弃物料,以及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进行拆除和清运;对违规种植、小开荒、违规饲养家禽等进行清理和运输;对积、污水进行排运。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止,具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根据需方安排进行结算,以实际发生量结算支付相应金额。(提供中标合同,发票等相关要件)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合同期内项目总预算50万元,根据实际发生量结算。
为了保证违章建筑拆除、杂物、垃圾残土等清运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二台子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现场安全事故,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如下条件:
1、中标供应商对现场作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负全责,相关服务必须自行完成,不得分包和转包。
2、中标供应商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手动工具和机械拆除房屋,施工顺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
(2)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3)严禁超负荷使用机具;严禁机具带故障运转;
(4)在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作业现场必须设专门安全员进行巡视;
(6)其他作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中标供应商对不同的施工对象,必须制定可操作的技术安全措施。现场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
4、三年内无责任伤亡事故发生。
5、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必须在2小时内到现场开始工作,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最迟4小时内到现场开始工作。如合同期内,供应商累计三次未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到达现场,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服务合同。
6、服务要求
(一)垃圾收集要求
1.地面无散落垃圾。
2.必须使用专用车辆清运,排放地点必须是政府指定垃圾排放地点。
3.遇重大节日及特殊情况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垃圾清运。
(二)车辆要求
1.清运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车辆的各项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纳证齐全,外观颜色、企业标识清楚一致。
2.车容整洁,无残留垃圾、无陈旧积泥、无滋生蝇蛆。
3.定期维修或更新作业车辆,保证作业车辆符合交通上路要求,车容车貌整洁美观,符合环保要求。
4.车辆和环卫作业设备外观、清运质量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创文明等上级检查要求,车辆不能有滴漏液体、气味、车辆封闭需符合相关要求。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留存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现场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保障作业安全。
3.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标志服,穿戴反光衣。路面作业时必须落实警示标志、交通导向及防护措施。
4.作业单位要根据服务区域的人流、车流情况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作业时要注意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作业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专用车辆车尾应有反光标志,作业时须亮警示灯及提示音乐,夜间作业时还须开启示廓灯,降低或关闭提示音乐。
5.作业车辆要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出车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方可进行作业。
6.投标人需给本项目工作人员缴纳意外伤害险,做好车辆年审、购买保险等相关工作。
7.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止,具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16时45分至2025年1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二台子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7-3
联系方式:024-88098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锦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陶路9号
联系方式:024-22749888
邮箱地址:liaoningjince@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东望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锦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301031209000051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星
电 话:024-2274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