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2026-2027年广州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2025-1636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广州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99,2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包组一):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5,6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最长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完整年度。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2(包组二): 采购包预算金额:1,196,8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最长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完整年度。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3(包组三): 采购包预算金额:1,196,8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最长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完整年度。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包组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包组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3(包组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包组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2)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提供《保险许可证》扫描件;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投标的,还须取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其省级分公司的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总公司、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 (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 号)第十六条“本通知所称农业保险业务,包括有政策支持的农业保险业务和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保险机构经营有政策支持的涉农保险,参照适用本通知规定。”投标人省级公司必须具备经营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资格,投标人省级分公司应在《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公布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银保监便函〔2020〕1050号)公布的名单内。(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 号)的规定,符合在项目所在区域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条件,在所投包组包含的所有区域(包组一:增城区、从化区、黄埔区)都需具有经营农险条件的分支机构(含分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或营业部),投标人在同一包组的所有区域不完全具有经营农险条件的分支机构的,不得参加该包组的投标。(投标时提供所投包组包含的所有区域符合经营农险条件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保险许可证》扫描件) 采购包2(包组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2)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提供《保险许可证》扫描件;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投标的,还须取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其省级分公司的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总公司、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 (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 号)第十六条“本通知所称农业保险业务,包括有政策支持的农业保险业务和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保险机构经营有政策支持的涉农保险,参照适用本通知规定。”投标人省级公司必须具备经营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资格,投标人省级分公司应在《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公布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银保监便函〔2020〕1050号)公布的名单内。(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 号)的规定,符合在项目所在区域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条件,在所投包组包含的所有区域(包组二:白云区、花都区)都需具有经营农险条件的分支机构(含分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或营业部),投标人在同一包组的所有区域不完全具有经营农险条件的分支机构的,不得参加该包组的投标。(投标时提供所投包组包含的所有区域符合经营农险条件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保险许可证》扫描件) 采购包3(包组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2)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提供《保险许可证》扫描件;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投标的,还须取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其省级分公司的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总公司、同一总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 (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 号)第十六条“本通知所称农业保险业务,包括有政策支持的农业保险业务和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保险机构经营有政策支持的涉农保险,参照适用本通知规定。”投标人省级公司必须具备经营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资格,投标人省级分公司应在《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公布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银保监便函〔2020〕1050号)公布的名单内。(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 号)的规定,符合在项目所在区域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条件,在所投包组包含的所有区域(包组三:南沙区、番禺区)都需具有经营农险条件的分支机构(含分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或营业部),投标人在同一包组的所有区域不完全具有经营农险条件的分支机构的,不得参加该包组的投标。(投标时提供所投包组包含的所有区域符合经营农险条件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保险许可证》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01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www.gzggzy.cn/jtgg/1001279.j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3楼 联系方式:83171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28866437、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颖妍(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28866437、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9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