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2025年度-2026年度免费刻制印章项目 (项目编号:THXA202512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项目概况 2025年度-2026年度免费刻制印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5号楼-2-301-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XA20251201 项目名称:2025年度-2026年度免费刻制印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25 | 25 | 其他服务 | 选取公章刻制服务单位向2025年-2026年新注册开办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所属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刻制发放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电子单位公章、电子财务章和电子发票章各一枚 | | 第2包 | 是 | 15 | 15 | 其他服务 | 选取公章刻制服务单位向2025年-2026年新注册开办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所属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刻制发放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电子单位公章、电子财务章和电子发票章各一枚 | | 第3包 | 是 | 10 | 10 | 其他服务 | 选取公章刻制服务单位向2025年-2026年新注册开办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所属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刻制发放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电子单位公章、电子财务章和电子发票章各一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单位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单位须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单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7日到 2025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5号楼-2-301-1 方式:(1)请将标书款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报名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账户(账户名称:天津天恒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银行账号:8111401013900163320),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HXA20251201标书款”。(2)标书款转账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转账记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THXZBDL2012@126.com。(3)邮件主题为:THXA20251201报名—XX公司。(4)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后,我公司收到相应邮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5号楼-2-301-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5号楼-2-30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开发区金海道1号 联系方式:68608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天恒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5号楼-2-301-1 联系方式:18222488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222488852 天津天恒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