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池州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服务范围:1.规划要分析池州市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的执行情况,总结“十四五”期间发展经验,提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发展现状、分析池州市交通运输发展面临的形势和要求,单独形成“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评估报告,明确“十五五”发展基本思路。2.研究提出“十五五”期间池州市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确定“十五五”期间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并根据重点任务中明确的建设项目测算建设资金需求。3.重点编制池州市“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重点涉及公路、水运、民航机场等领域,同时兼顾运输服务、科技信息化、交通安全),并结合交通运输体系实际和发展需要展望到2035年。4.对池州市交通运输推动港产城一体化发展、通用航空与低空经济发展、交旅融合发展服务支撑大黄山建设、高速公路互通布局、交通运输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进行重点研究并融入规划内容。5.开展池州市交通运输支撑进一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江两岸拥江发展、毗邻区域通道等研究。6.提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政策措施。7.对池州市交通运输“十五五”后一定时期内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进行展望;规划编制要与国家“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长三角国家战略规划、安徽省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鄂赣等周边区域规划以及安徽省和池州市国民经济“十五五”规划、安徽省和池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效衔接,并满足有关需要;8.根据国家和省市规划中期评估要求,对池州市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分析执行情况、研判形势、提出调整思路等,编制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9.做好相关后续服务。 服务要求:1.人员数量、水平和现场工作时间,要满足规划编制任务的要求,完成规划编制的相关时间节点不得突破。如因工作需要,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驻点办公。2.中标后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且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人员配备,但不得因此增加任何费用。3.结合本项目特点,应根据采购人的安排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座谈咨询、分析评估等,但不得因此增加任何费用。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规划设计工作,并按约定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注意密切关注交通运输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池州市交通运输局有关交通政策的微调及生态、环保等问题,最终规划报告和相关成果须通过专家组和池州市交通运输局评审验收。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规划细节,以满足规划建设要求。 服务时间: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报告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