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61880
二 、 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厅机关消防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省公安厅厅机关消防改造项目(监理)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90号(1-15-10室)
中标(成交)金额:108,700(元)
评审总得分:87.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省公安厅厅机关消防改造项目(监理)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公安厅厅机关消防改造项目(监理)(C20020600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公安厅厅机关消防改造项目
服务要求:1.按现场实际情况必须合理配备监理人员。 2.严禁擅自决定更换项目总监。 3.监理流程或监理程序要求严格到位。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调解采购人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建设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监理日志不按时写按实际情况填写 4.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决算、 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及时、优质的工程设监理服务,应有完善的服务方案、工作计划安排、工作进度及保证措施、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措施保证。 5.旁站工作到位。 6.工作时间不能私自脱岗。 7.对进场材料要求有复试的必须送检。 8.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9.以上条款,一经发现:第一次提出书面警告。第二次对监理公司罚款1000-5000元。第三次对监理公司罚款6000-10000元,并要求监理公司调换该监理人员。发现三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晓静、孙淑杰、李久利、杨光(包组编号:003)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省公安厅厅机关消防改造项目(监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0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公安厅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02486993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4-3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024-31513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娜、王磊、高雨欣
电 话:024-31513417
十、附件
采购文件:11.26(003包)辽宁省公安厅厅机关消防改造项目.doc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省公安厅厅机关消防改造项目(监理)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