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内河航道多源智能感知与协同监测技术(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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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河航道多源智能感知与协同监测技术(二次)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机关 | | 行政区域 | 陕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 22:1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09: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一号A座14层13A04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2月22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一号A座14层13A04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万仕彬、耿萍、黄菲、田丰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32301932 |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8886906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信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金辉环球中心C座51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32301932 | | 附件: | | 附件1 | 106-2服务需求.docx |
项目概况 内河航道多源智能感知与协同监测技术(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一号A座14层13A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2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B-25-106.2B1 项目名称:内河航道多源智能感知与协同监测技术(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混凝土桥梁伸缩缝自感知早期故障诊断技术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 | 混凝土桥梁伸缩缝自感知早期故障诊断技术研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混凝土桥梁伸缩缝自感知早期故障诊断技术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混凝土桥梁伸缩缝自感知早期故障诊断技术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提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供应商关联关系声明,包括:①控股管理关系(不得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至 2025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 09: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一号A座14层13A0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一号A座14层13A04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一号A座14层13A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报名方式为现场获取,购买采购文件时携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一号A座13A04室;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入库。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政策要求:(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办法》(财库〔2020〕46号);(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机关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6号 联系方式:029-88869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金辉环球中心C座513室 联系方式:15332301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仕彬、耿萍、黄菲、田丰原 电话:15332301932 信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