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河湖长制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泾河流域监测及信息化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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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咸阳市河湖长制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泾河流域监测及信息化建设)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咸阳市河务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咸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7日 12:3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2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咸阳市高新区永昌路西段高新产业升级示范基地17栋二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咸阳市高新区永昌路西段高新产业升级示范基地17栋二楼 | | 预算金额 | ¥186.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92169400 | | 采购单位 | 咸阳市河务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秦都区大秦御港城10号楼607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3813506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秦风宜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咸阳市高新区永昌路西段高新产业升级示范基地17栋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92169400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项目概况 咸阳市河湖长制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泾河流域监测及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阳市高新区永昌路西段高新产业升级示范基地17栋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QFYX-2025-019 项目名称:咸阳市河湖长制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泾河流域监测及信息化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市河湖长制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泾河流域监测及信息化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86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64,816.35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咸阳市河湖长制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泾河流域监测及信息化建设)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65,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20日—2026年6月2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河湖长制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泾河流域监测及信息化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河湖长制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泾河流域监测及信息化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同时提供近3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 (8)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提供近 1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 (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图并加盖公章);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咸阳市高新区永昌路西段高新产业升级示范基地17栋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高新区永昌路西段高新产业升级示范基地17栋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高新区永昌路西段高新产业升级示范基地17栋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磋商文件(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河务管理中心 地址:秦都区大秦御港城10号楼607 联系方式:38135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秦风宜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高新区永昌路西段高新产业升级示范基地17栋二楼 联系方式:15592169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592169400 陕西秦风宜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