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在京开展城市形象宣传项目-成交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2-05
- 标签:中心
- 位置: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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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在京开展城市形象宣传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17:00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马勇、尚东挺、吴超、封晓阳、武勐勐(业主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426.12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03751741 | | 采购单位 | 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中区4号楼5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7-608803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中科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66号升龙国际中心B区5号楼1单元70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103751741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文件.pdf |
公告内容文档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南阳政采单一-2025-8 | |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在京开展城市形象宣传项目 | |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 | 4、评审日期:2025年12月04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包1 | 地铁1、2、10号线站台及换乘通道灯箱广告 | 北京地下铁道通成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三办公楼1202室 | 1,185,000.00 | 元 | 评审价格:1185000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在京开展城市形象宣传项目包1 | 地铁1、2、10号线站台及换乘通道灯箱广告 | 合格,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合格,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 | 包2 | 地铁4号线站台及换乘通道灯箱广告 |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23号 | 300,000.00 | 元 | 评审价格:300000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在京开展城市形象宣传项目包2 | 地铁4号线站台及换乘通道灯箱广告 | 合格,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合格,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 | 包3 | 公交候车亭广告牌、公交车身广告 | 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16号 | 1,147,200.00 | 元 | 评审价格:1147200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在京开展城市形象宣传项目包3 | 公交候车亭广告牌、公交车身广告 | 合格,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合格,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 | 包4 | 公交车内移动电视联播网、楼宇电视联播、户外大屏广告 | 北京歌华城市电视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青龙胡同1号801室 | 1,629,000.00 | 元 | 评审价格:1629000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在京开展城市形象宣传项目包4 | 公交车内移动电视联播网、楼宇电视联播、户外大屏广告 | 合格,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合格,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马勇、尚东挺、吴超、封晓阳、武勐勐(业主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77,78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 鉴于地铁站台及换乘通道灯箱广告、公交候车亭广告牌、公交车身广告,以及公交车内移动电视联播网、楼宇电视联播、户外大屏等广告服务为独家经营项目,必须向特定供应商采购。经过专家组深入论证和细致讨论,确认该项目具有特定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南阳市京(津)宛发展合作中心 | |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中区4号楼5楼 | | 联系人:夏先生 | | 联系方式:0377-6088032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中科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66号升龙国际中心B区5号楼1单元702号 | | 联系人:袁先生 | | 联系方式:1310375174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 | 联系方式:131037517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