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2025-DLGK-C0110-B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5.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5.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括鲜禽畜肉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类、调味料冻品类、粮油类等食材的配送服务。为保证食材供应质量,本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分两个包实施采购,其中包一为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科隆大道机关职工食堂;包二为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华兰大道机关职工食堂。每个包的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如下:
各包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采购有效期2年,合同1年一签,第1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采购人可根据当年各月考评验收情况和相关政策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如续签,续签的成交价格(价格折扣率)不变);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项目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8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乡市新二街 356 号国贸大厦 A 座 9 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乡市新二街 356 号国贸大厦 A 座 9 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网站(https://henan.chinatax.gov.cn/xinxiang/)同时发布。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及交纳方式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各包中标人参考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有关规定的80%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各包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用公对公转账或现金的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地址:新乡市化工路28号 联系方式:张贤、0373-5025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新二街 356 号国贸大厦 A 座 9 楼 联系方式:赵斌、0373-3077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贤 电 话: 0373-5025131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