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5000376二、项目名称:眉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服务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中天港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何继东(采购人代表)、何玲、冯拓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40%收取。单次招标、采购代理费按以上标准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东一段105号 联系方式:028-38195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旌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普宁街道兴业路1号(网贸港)5幢3楼3005号 联系方式:028-350399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四川旌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8-35039929 四川旌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5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