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南彭街道大石塔村龙洞路改建工程(BNQ25B00012)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5日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南彭街道大石塔村龙洞路改建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BNQ25B00012 项目名称:南彭街道大石塔村龙洞路改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6,678.00元 最高限价:1,796,678.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最高限价总计:1,796,678.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2月5日 至 2025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或获取磋商文件,将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 →“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 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和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按下载的操作手册引导,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期:2025年12 月5日至2025年 12 月 17 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17 日北京时间10: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时间为准)。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 12 月17日北京时间10: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时间为准)。 (九)磋商地点: 1、远程参与磋商:供应商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开标室远程参与磋商。远程参与磋商必须配备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 2、现场参与磋商:供应商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设备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前,抵达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日大厅指示牌)参加磋商。 (十)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方式。供应商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在电子开标室内完成在线准备、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 注:电子招投标系统磋商开始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运行环境的设配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顺延解密时间。供应商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 (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磋商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10:0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 采购经办人:刘丽丽 采购人电话:1560985885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南中路2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远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熊欣 代理机构电话:1573617574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海大道15号8号楼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鑫 项目联系人电话:17783846363 九、附件【12.5挂网版】南彭街道大石塔村龙洞路改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南彭街道大石塔村龙洞路改建工程-施工图.zip 南彭街道大石塔村龙洞路改建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下浮15%后).xlsx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