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为重点人群安装独立式智能感烟探测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03-00219
项目名称:为重点人群安装独立式智能感烟探测器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7920
最高限价(元):557920
一、项目背景
龙港区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服务保障项目,涉及5000余个点位,现就龙港区重点人员消防安全服务保障项目进行招标。
二、建设目标
为龙港区卧床瘫痪、失能失智、精神异常和65岁以上独居老人等重点人群安装智能联网式独立烟感探测报警器,合计5000余个点位。构建24小时火灾监测预警网络,紧急联系人电话提醒。
三、建设内容
★3.1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3.2服务内容
3.2.1满足以上服务需配备的烟感参数要求:
| 名称 | 参数 |
| 1 | 产品和电池:DC3V(两节1.5V5号可更换电池)。电池需采用物理防反、电路防反设计。 |
| 2 | 测试按键:产品带测试按键。 |
| 3 | 工作原理:红外光电式。 |
| 4 | ★通讯方式:4G或5G。 |
| 5 | 工作温度:-10℃- +50℃。 |
| 6 | 工作湿度:≤95%RH。 |
| 7 | 产品电池使用寿命:2-3年。 |
| 8 | 报警声压:大于等于85db(3米)。 |
| 9 | 低电压报警:报警器LED应规律间隔时间闪烁,并伴随“哔”或“语音”提示产品电池电量不足。 |
| 10 | ▲SIM卡类型:内置Nano-SIM卡,配置防止恶意拔卡装置。 |
| 11 | 运营商:支持电信、移动、联通。 |
| 12 | 外观尺寸:98*98*42.7mm±1mm。 |
| 13 | 电池防漏装功能:电池漏装,报警器应当无法安装上底座。 |
| 14 | ▲防拆报警功能:应当实时检测报警器安装状态,被拆上传状态信息到平台。 |
| 15 | ▲电量上报:报警器应当具有电量上报功能,低电量要有预警信号。 |
| 16 | ▲温度上报:报警器本身应当具有温度检测上报与高温预警的功能,并具有温差报警。 |
| 17 | 设备号与卡号上报:报警器应当支持IMEI、ICCID、RSSI上报。 |
| 18 | 心跳间隔:默认心跳间隔不超过22小时。 |
| 19 | 静音功能:需支持远程和本地静音功能。 |
| 20 | 进烟口方式:进烟口设计应更靠近安装顶部为宜,距离底座不宜大于20mm。 |
| 21 | ▲具有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符合国标:GB20517-2006);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TAC码。供货产品必须和产品CCCF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送检的样板、资料保持一致。 |
| 22 | 工作电流:静态电流≤7μA,报警电流≤45mA。 |
| 23 | 报警阈值 :≥0.05dbm。 |
| 24 | 支持迷宫自学习环境模式。 |
3.2.2产品功能:
| 名称 | 序号 | 特点 |
| 异常处理 | 1 | 支持故障报警(报警信息传输到云平台)。 |
| 2 | 电池低电现场提醒。 |
| 3 | 迷宫自学习环境模式。 |
| 报警功能 | 4 | ▲探测到烟雾,报警信息传输到云平台,确认传输成功。 |
| 5 | ▲探测到烟雾,蜂鸣器报警,指示灯快闪。 |
| 6 | ▲按下探测器自检试按钮可进行自检测试,自检时报警器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自检信息同步上传到云平台。 |
| 7 | ▲报警时自检按钮可进行消音复位,同时支持远程消音功能。 |
| 8 | ▲电池电压检测功能:电池低电量时,报警器会间隔时间发出短促的的“滴”声及发光指示,报警信息同步上传到云平台。 |
| 9 | ▲温度报警:当温度超过报警阈值时,报警器发出报警声音,同时该报警信息传输到云平台。 |
| 10 | 短时间内温差过大自动报警。 |
| 其他功能 | 11 | 具有电池防漏装设计。 |
| 12 | 具有防尘,防虫网设计。 |
| 13 | 离散上报功能。 |
| 上报数据 | 14 | ★电池电量上报云平台。 |
| 15 | ★信号强度上报云平台。 |
| 16 | 温度上报云平台。 |
| 17 | 烟雾上报云平台。 |
| 18 | ICCID上报云平台。 |
3.3安防监控管理平台功能
▲3.3.1多账号分级管理平台
▲3.3.2报警分级管理
▲3.3.3地图显示报警点位:支持地图显示报警点位
★3.3.4支持安装点位、设备管理、批量导入设备
3.3.5支持设备信号强度、在离线状态查询
3.3.6支持数据统计、分析、资费管理、巡查等功能
3.3.7支持监管中心,实时可以监测设备动态
3.4其它说明
3.4.1设备供电是DC3V供电,两节1.5V5号可更换电池,平台有电量提醒,设别指示灯也会有黄灯闪烁提醒电量低。
★3.4.2采取全网通的4G芯片,兼容电信、移动、联通三大网络。4G信号强度指示。方便现场安装时找到最佳安装点。数据发射成功与失败指示
▲3.4.3设备探测到烟雾并达到阈值,Web端会有弹窗和声音报警,手机、短信、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设备的联系人等都会收到报警信息。
★3.4.4信号强度上报功能;电池电量上报功能。
3.4.5内置物联网卡卡槽,防潮防灰尘,防止恶意拔卡。
3.4.6旋转式卡扣安装方式。简单方便更换电池与设备调试。
3.4.7设备可以重复使用,自攻螺丝(3M胶粘贴,需备注),取下设备,在平台移除设备即可,或者重新修改编辑设备信息即可。
▲3.4.8提供与设备相配套的软件平台服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3.4.9设备及平台需提供厂商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5维护内容
▲3.5.1维护范围
维护服务范围内全部设备的保养、检修、更换以保证龙港区辖区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服务保障项目正常运行,更换使用的设备需要满足或优于3.2.1列出设备参数。
3.5.2维护内容
主要维护内容为:负责承担龙港区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服务保障项目合同期内的运维服务工作。
3.5.3维护单位及人员的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维护经验的本地专业维护队伍。
▲投标人应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支持,建立本地专业维护队伍与采购人沟通渠道,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及时改善服务工作。故障响应及时,投标人应在前端烟感点位及后端系统设备故障发生后按采购人需求及时解决故障问题。
特殊情况无法按照规定时限修复的须将详细原因和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采购人审核存档。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5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辽宁政府采购网新增评标辅助工具,评标开始时,首先检测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多家供应商IP重复等围标或串标违规线索信息。如系统检测出上述情况,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特别说明: 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是否递交加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备份文件”)属于供应商个人意愿。如供应商未递交备份文件或备份文件包封不符合要求或备份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的《投标文件递交情况一览表》上如实记录,但不作为否决投标(响应)的依据;若因此而影响评标(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在政府采购系统遇突发故障且短时间无法恢复时,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共同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现场启动备份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3.供应商在政采系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以政府采购系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准,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密封完好归档留存。 4.供应商在政采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后,建议使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进行模拟解密,如果出现任何问题,应及时联系相关技术支持人员进行解决。以保证投标(响应)文件能够在正式开标时顺利解密。 5.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龙港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6号公共行政服务中心A座3楼
联系方式:15142811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红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甲6层
联系方式:024-31358933
邮箱地址:lnhz31358933@163.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红正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5200002010000462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军、罗忱、郝永恒
电 话:024-31358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