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三医院影像中心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2-04
- 标签:中心
- 位置:陕西
-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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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HCKP-ZB-2025047 二、项目名称:影像中心人工智能辅助诊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影像中心人工智能辅助诊断):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陕西弘裕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汉城南路62号3幢2楼201室 | 综合评分法 | 是 | 894,600.00元 | 80.4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影像中心人工智能辅助诊断): 服务类(陕西弘裕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影像中心人工智能辅助诊断 | 本次投标方案将完全响应并覆盖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无任何负偏离,确保百分之百满足项目所有规定条款。 | 1、供应商必须保证在整个项目过程中的各类技术支持服务。因电子病历评级、互联互通测评、三级等保测评、等级医院评审、医保飞行检查等相关评审、评级及检查工作中,依照院方的要求,给予技术力量的支持。 2、供应商必须确保在整个项目过程中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如果供应商已有产品或工作模式在标准和规范方面存在缺陷,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予以改正。 3、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的功能需求,积极响应,进行本地化修改并满足工作要求。并在实施及免费维护期内,保证合同范围内功能模块满足客户化需求。 4、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指定的方式提供7×24小时支持维护服务并在30分钟内响应,维护方式包括邮件、电话、远程维护、现场服务等方式。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及技术支持电话负责本系统运维工作,对于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无法远程解决的必须派人现场解决的问题,保证在收到现场服务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常规故障8小时内必须解决,24小时内未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应急解决方案。其他时间及夜间服务:当系统在非工作日出现异常时,4小时内安排工程师进行故障诊断及处理。 5、质保期内的技术服务要求: (1)升级服务:提供在正常条件下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系统更新升级服务。 (2)各类接口改造及开发服务:提供各新购或在用改造升级等软件的接口开发,及因政策、红头文件要求等原因产生的系统及接口开发、改造任务。 (3)技术支持服务:因电子病历评级、互联互通测评、等级医院评审、医保飞行检查等相关评审、评级及检查工作中,依照院方的要求,给予技术力量的支持。 (4)优化服务:提供在正常条件下改进系统性能的各项建议,包括系统资源分配与效率改进建议、软件配置规划和性能优化建议、系统容量预测建议等。 (5)咨询服务:提供系统软硬件应用和维护技术咨询服务。 (6)电话或现场技术服务:提供电话或现场技术服务。 (7)因供货商系统和产品本身技术问题或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由供货商免费保修。 | 1、项目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开工令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中标方须完成所采购信息系统的调研、开发、实施、安装及测试工作,和所有因更换所采购信息系统而涉及到的所有接口开发工作,以及各类因政策、红头文件要求等原因产生的系统及接口开发、改造任务。 在上述工作完成之日后30个日历日内,中标方须完成所采购信息系统的培训、试运行及上线工作。 停工期不计算在上述时间之内(停工期自甲方出具的停工令中停工开始时间起,至再开工开工令中的开工时间止)。 | 系统试运行结束,正式上线后,满足医院的各类需求后进行软硬件系统验收,验收人员由采购人相关人员与供应商代表共同组成。 验收所需的软件工程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产品设计说明书、数据字典及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功能测试报告、性能测试报告、安全测试报告、用户手册、运维手册等。 验收方式包括阶段性验收(按照甲方要求视项目现场情况具体制定)和最终验收。 验收依据以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承诺函、合同以及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验收所产生的资料费用、劳务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 894,6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下浮20%收取, 2、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影像中心人工智能辅助诊断 | 1.073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第三医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东路十号 联系方式:029-61816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17792852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17792852813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