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YZB2025-024 项目名称:蔚县人民医院2025年-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850000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 采购需求:在服务期间,为在蔚县人民医院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人员(全院医务人员、外聘医务人员、进修生、外请会诊医务人员、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的医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在院诊疗的患者之间发生的医疗事故、纠纷办理医疗责任险一份,中标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年累计责任限额2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⑴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⑵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⑶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⑷代理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取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金额为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1.5%。⑸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评审价格优惠政策。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⑻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12-58188537、0313-7680600。⑼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⑽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⑾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蔚县人民医院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康居北大街 联系方式:0313-5681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朗原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中心 地 址:河北省 张家口市 蔚县前进西路新东方商厦东50米 联系方式:0313-5681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磊 电 话:0313-5681130 八、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