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2025年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50101-HSZC-GK-20250156 项目名称:2025年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977,69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赛罕区、清水河县、武川县)): 合同包预算金额:45,883,85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1年(2025年第4季度—2026年第3季度)。 服务期:2年(2025年第4季度—2027年第3季度)。 合同包2(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新城区、土默特左旗)): 合同包预算金额:41,614,98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1年(2025年第4季度—2026年第3季度)。 服务期:2年(2025年第4季度—2027年第3季度)。 合同包3(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和林格尔县、玉泉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22,179,475.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1年(2025年第4季度—2026年第3季度)。 服务期:2年(2025年第4季度—2027年第3季度)。 合同包4(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回民区、托克托县)): 合同包预算金额:21,299,385.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1年(2025年第4季度—2026年第3季度)。 服务期:2年(2025年第4季度—2027年第3季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赛罕区、清水河县、武川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隶属同一保险总公司承办本项目的分公司(中心子公司)不超过一家。 2、投标人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健康保险承办资格; 3、本项目仅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中心子公司)进行投标,如分公司(中心子公司)进行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 4、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包2(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新城区、土默特左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隶属同一保险总公司承办本项目的分公司(中心子公司)不超过一家。 2、投标人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健康保险承办资格; 3、本项目仅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中心子公司)进行投标,如分公司(中心子公司)进行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 4、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包3(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和林格尔县、玉泉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隶属同一保险总公司承办本项目的分公司(中心子公司)不超过一家。 2、投标人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健康保险承办资格; 3、本项目仅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中心子公司)进行投标,如分公司(中心子公司)进行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 4、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包4(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回民区、托克托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隶属同一保险总公司承办本项目的分公司(中心子公司)不超过一家。 2、投标人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健康保险承办资格; 3、本项目仅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中心子公司)进行投标,如分公司(中心子公司)进行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 4、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至 2025年12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交易执行→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远程开标大厅 凡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登记库中登记,并依法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内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zcdservice/zcd/neimeng/LoanProduct)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奈伦国际B座8楼 联系方式:15598236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号 联系方式:0471-466933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霍日娜 电话:0471-4669338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04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