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2026年牛肉产品配送服务公司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74553
项目名称:采购2026年牛肉产品配送服务公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20000
最高限价(%):100
1.采购牛肉产品配送服务公司为满足现场牛肉供货的连续性。
2.采购牛肉产品符合国标标准。
3.采购牛肉产品的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及现场使用需求。
4.采购牛肉产品配送服务公司服务期限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服务地点为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960号。
5.验收执行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20000
最高限价(%):100
1.采购牛肉产品配送服务公司为满足现场牛肉供货的连续性。
2.采购牛肉产品符合国标标准。
3.采购牛肉产品的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及现场使用需求。
4.采购牛肉产品配送服务公司服务期限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服务地点为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960号。
5.验收执行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520000
最高限价(%):100
1.采购牛肉产品配送服务公司为满足现场牛肉供货的连续性。
2.采购牛肉产品符合国标标准。
3.采购牛肉产品的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及现场使用需求。
4.采购牛肉产品配送服务公司服务期限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服务地点为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960号。
5.验收执行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处于有效期内、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证明。 (2)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畜禽屠宰许可证》。 (3)若供应商为经销商,所经销产品的生产厂家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畜禽屠宰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3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座21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存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未递交密封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备份文件”)的制作: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文件必须保持一致,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现场或远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好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 解密开始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始。 解密有效时间:30分钟,超过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无效。(非供应商自身原因情形除外)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6、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成交)一个合同包,供应商中标(成交)合同包的优先顺序为001包、002包、003包,例如在001包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后,该家供应商在后续合同包不再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8、采购人根据现场使用需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每月进行报价。供应商根据现场下订单进行送货。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960号
联系方式:闫老师024-62832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座21层
联系方式:024-81260388
邮箱地址:lnlz81260388@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22120100100255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敏、董重阳、徐宗宝、王秋茹、崔妍、夏爽
电 话:024-8126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