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第一部分 征集邀请
征集人海关总署科技司就海关总署2025年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检测设备框架协议征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征集,邀请合格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CG2025-PL-KC-HW-001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25年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检测设备框架协议征集采购项目 三、征集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110 号)要求,针对本次征集的每一个品目,海关总署制定了相应的采购需求标准,划分为不同技术规格标准的配置包,并确定相应的最高限制单价。配置包详细参数要求见本征集文件第五部分。 每个响应人可参与响应多个配置包,但每个配置包只可用一款产品参与响应,且同一款产品仅可参与响应某一个配置包,不可用同一款产品响应多个配置包。响应人用多款产品响应同一配置包,或用同一款产品响应多个配置包的,其对相应配置包的响应都将被拒绝。 该设备不属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版)》、《海关部门集中采购目录(2023版)》以内品目,且各预算单位年度采购总价格低于采购限额,属于非政府采购范畴。但为统一产品技术标准、提高采购配备效率,满足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需根据查验业务量适时灵活配备,存在多次重复采购的需求,拟参照框架协议方式进行采购。 (一)征集标的:本次征集标的为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检测设备,包括上述产品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等。 (二)征集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三)协议期限:框架协议期限: 1年,从发布入围结果公告之日起算。入围供应商应在入围公告发布后30日内,按公告要求签订框架协议。其余事项详见征集文件第六部分框架协议。 (四)征集人:本项目由海关总署科技司作为征集人,委托海关总署物资采购中心组织征集工作并签订框架协议。 (五)采购人范围:本项目由海关总署科技司作为征集人,最终的采购人为海关总署及直属事业单位、各直属海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各隶属海关。 (六)履约时间: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入围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期限提供产品及服务。 (七)履约地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免费送货至全国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二)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配置包的响应。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的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生产者(制造商)。详见本征集文件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响应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征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法 1、潜在响应人获取征集文件的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点击供应商登录访问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端,查看征集邀请并针对拟参加的项目按包号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 未在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注册的,应首先阅读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专栏”中的《供应商注册地址及流程手册》并进行注册,然后再针对拟参加的项目按包号进行报名。 第二步:下载征集文件 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免费下载征集文件,并通过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端在线响应,不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六、接受响应时间及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 1.接受响应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 2.响应截止时间:2025-12-26 08:45:00(北京时间)。 3.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4.本项目采用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响应,请在响应前详细阅读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常用下载”中的《供应商操作手册》,点击供应商操作指引熟悉供应商投标操作。请符合响应条件的响应人安装投标工具,编制完成后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人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完成文件提交,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响应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5.供应商响应工具下载 供应商响应前需安装终端,请访问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在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工具及驱动程序。 6.供应商参与响应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要求。已办理数字证书请确保证书还在有效期内,如已过期或即将过期,须联系 CA 服务机构进行证书更新。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方式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方式:本项目通过网上大厅进行,无需响应供应商到现场参加。响应截止时间后,征集人将组织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发布。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 八、信息发布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相关信息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海关总署科技司 征集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 (二)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采购执行机构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采购执行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鑫海锦江大酒店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方式: 010-65194838(平台使用技术咨询) 010-65195929(业务咨询) 010-65195677(质疑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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