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531Z371715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6年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1.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1.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2.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原件);3.3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3日 至 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线上获取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1402会议室(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 2、首次在国e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在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3、国e平台线上获取: (1)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3)点所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录系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a)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的对应子包生成订单; (b)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 (c)获取订单完成及成功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查看具体项目订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地址:珠海市人民西路663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 0756-2525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1402至1403室 联系方式:郑双茵、余力、陈敏娜、邓锦英 0756-2620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双茵、余力、陈敏娜、邓锦英 电 话: 0756-2620022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