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300-WYKJ-G2025-0080 项目名称:公交轨道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83.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为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号公交轨道公安局,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号九龙湖站派出所,徐州市云龙区赵武线网中心赵武站派出所共三个点位的粮油、禽蛋、调味品、佐料、食用原材料及冷冻食品等,具体包含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粮油类、干调类等合格食材的采购、运输、配送及售后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局机关食堂6个月(2026年7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地铁派出所两个食堂1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自合同签订生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不含开标当月。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不含开标当月。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提供具备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仅预包装食品经营的供应商,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预包装食品经营的供应商,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12-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一)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30。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文件),“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吕碧 联系电话:0516-83669977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与奎河交界处西北侧江苏淮海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765c5017-78c3-4d66-8612-24d93a3d67f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公交和城市轨道公安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号 联系人:赵杰 联系电话:0516-67880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与奎河交界处西北侧江苏淮海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 联系人:吕碧 联系电话:0516-83669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碧 电话:0516-83669977
附件:JSZC-320300-WYKJ-G2025-0080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