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7-WYZJ-C2025-0022 项目名称:南京农高区有机食品产业园项目配合文勘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5.570538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农高区有机食品产业园项目配合文勘工程,本项目为 南京农高区有机食品产业园项目配合文勘工程,地块面积约64000平方米。该项目主要是利用各类施工机械严格配合文勘考古单位进行场地的土方翻挖和回填,以达到专业考古专家的验收要求。经考古及其他相关单位前期现场初步勘察,本项目原土层以上平均覆土厚度约1.8米,现场需开挖至原土层以空出文勘作业面,待文勘单位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回填,按文勘单位的要求施工,符合文勘单位的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6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时间:2025-12-16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806室南京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或答疑。 2.公告媒体 (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项目联系人咨询。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集镇 联系人:芮立明 联系电话:17342706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高平大街55号9栋101室2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80215105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18021510530 附件:JSZC-320117-WYZJ-C2025-0022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