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经开区2026年度采购第三方监测机构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32-00180
项目名称:经开区2026年度采购第三方监测机构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68
水、气环境监测及相关专项工作。对经开区段浑河及细河、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排污泵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监测;对道路和停放地的柴油货车尾气排放开展林格曼黑度、氮氧化物的监测。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68
重点污染源例行性监测及相关专项工作。对经开区重点排污单位及相关专项工作开展水、气、声、土壤等污染因子监测。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68
经开区内(不包含化工园)污染源执法监测及相关专项工作。对区域内(不包含化工园)污染源开展水、气、声、土壤等污染因子的执法监测。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68
经开区化工园污染源执法监测及相关专项工作。对区域内化工园环境、污染源开展水、气、声、土壤等污染因子的执法监测;对化工园环境空气开展二噁英监测。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68
经开区声、土壤环境、信访、应急污染事故及相关专项工作。对区域内噪声、声环境、土壤环境等开展监测;对区域内信访、应急污染事故开展水、气、声、土壤等污染因子的执法监测。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001包、004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上限2个。所有包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且批准的能力范围包括采购需求中的《主要检测项目》列表内容;所有包组第三方监测机构须具备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2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依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U盘内应为设有密码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压缩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本项目共分为5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投标单位兼投多个包时,按照包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单位。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沧海路21号
联系方式: 024-25819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飞翔路8-2号
联系方式:024-22894260
邮箱地址:3869947252@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和睦路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336 2101 0200 0024 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淼、王君君
电 话:024-22894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