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CZJ2025-CS-2533-001R 项目名称: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供应商是企业的,财务报告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且2022年10月1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 ②供应商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③供应商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④供应商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 ⑤供应商是上述四种情况以外情况的,按照其依法适用的会计制度、财务规则或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 (2)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资信证明须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 ②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在本次磋商中予以认可(即不因“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 ③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1)供应商应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采用汇算清缴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最近一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供应商名称和所缴纳税种种类,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 (4)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1)供应商应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供应商名称和所缴纳的社保的种类。 (3)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8)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进行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0)(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代表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11)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至 2025年12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合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阳县印光大道东段02号 联系方式:13369135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12号 联系方式:029-8522759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雪、崔京超、魏小旖 电话:029-85227597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02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