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蓝田县公安局灞源派出所购置设备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携带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至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DY-2025-041.1B1 项目名称:蓝田县公安局灞源派出所购置设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5,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蓝田县公安局灞源派出所购置设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5,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5,6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公安局灞源派出所购置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至 2025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携带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至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节假日除外)领取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应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项目仅支持现场领取,谢绝邮寄。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方式:进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政策法规,在搜索栏中输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点击下载附件内容即可。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蓝田县孝泉路8号 联系方式:029-827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联系方式:176910050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闫红艳 电话:17691005085 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2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