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5-S-0314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广场管护中心维护资金(2025年苗木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479200 最高限价(如有):479200.00 采购需求:石家庄市广场管护中心维护资金(2025年苗木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三标段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标段: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和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以上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供应商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更正、澄清、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24日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受理质疑单位及电话: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白黎明 0311-83662236;接收质疑函方式:现场方式或邮寄送达(质疑函通过邮寄通达的,按交邮时间计算);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楼。3、《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400》、《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40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4、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限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00”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评标过程出现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评标补救措施情形的除外),技术电话:0311-89868327。6、如有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遗等,相关通知资料会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请投标人(供应商)及时关注并作出相应调整,如因投标人(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相关资料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进行文件解密、提出异议,无需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广场管护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 206 号 联系方式:0311-85882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系方式:0311-836622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黎明 电 话:0311-83662236 八、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