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灌云县2025-2027年度全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JSZC-320723-JZCG-K2025-002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12-23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723-JZCG-K2025-0026 项目名称:灌云县2025-2027年度全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预算金额:9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工时单价最高限价为:15元/工时;维修材料、配件进销差价率最高限价为:20%。超过对应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报0元/工时,或0%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灌云县公务用车的车辆保养维护、车辆日常的中小维修、总成和整车的大修、救援服务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项目属性为服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在灌云县域内经营的经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资格(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有效期内的维修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三、获取征集文件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苏采云网上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12-23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框架协议采购不收取征集保证金。 2.本征集文件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征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征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5.响应文件相关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②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③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④成交后成交人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响应文件: 成交人提供的书面响应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响应文件(加密文件)一致,纸质与电子标书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标书一份(U盘形式、不加密无毒),成交后提供。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带页码)。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需填写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务必能打通,否则答疑联系不上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征集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 单位名称: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12楼 联系人:冯亚军 联系电话:0518-80275537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12楼 联系人:冯亚军 联系电话:0518-80275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亚军 电话:0518-80275537
附件:JSZC-320723-JZCG-K2025-0026征集文件.doc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