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朝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区域环卫管理购买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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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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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朝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区域环卫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1日 10:1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8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00至12:00:00 下午:12:00 至 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3869.2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温明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1619186、16604438663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旷达路与云顶接交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0602909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1-81619186、16604438663 |
项目概况 朝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区域环卫管理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03号-HYZB-2025-170 项目名称:朝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区域环卫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8692500 最高限价(元):38692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朝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区域环卫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38692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为朝阳区部分区域提供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起1年。在采购单位预算资金不变,服务标准、价格不变的前提下,采购单位对上年服务情况满意且同意续约的情况下可续签合同,续签年限不超过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逾期未解密、或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6.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旷达路与云顶接交汇 联系方式:19060290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方式:0431-81619186、16604438663 项目联系人:温明伟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