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濮阳市城区环卫车辆更新项目(第二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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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 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3681140882,联系客服专员进行预报名。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濮阳市城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濮阳市城区环卫车辆更新项目(第二批)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濮阳市城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 16:33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7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2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帅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93-5377111 | | 采购单位 | 濮阳市城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濮阳市华龙区中原西路路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339322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93-5377111 |
公告内容文档 | | 项目概况 濮阳市城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濮阳市城区环卫车辆更新项目(第二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濮财市直竞谈-2025-19 | | 2、项目名称:濮阳市城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濮阳市城区环卫车辆更新项目(第二批)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1,27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70000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E4109005080D04536001001 | 濮阳市城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濮阳市城区环卫车辆更新项目(第二批)项目 | 1270000 | 1270000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3辆新能源除雪皮卡车(含2套雪滚)和1辆3吨级新能源电动叉车;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供货期:1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①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规定,给予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在编制、上传响应文件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无需提交上述资格条件中《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项目开标结束后谈判小组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供应商不再提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11月28日 至 2025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8: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pysggzy.cn/)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交易平台参 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手册见:https://puyang.zfcg.henan.gov.cn/puyang/content?info Id=1735615200032266 &channelCode=H701001”。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濮阳市城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 |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中原西路路北 | | 联系人:翟志臣 | | 联系方式:1363393222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 | 联系人:徐帅方 | | 联系方式:0393-537711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徐帅方 | | 联系方式:0393-5377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