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00-NJYP-G2025-0026 项目名称:监管支队机关及市局直属监所食材招标采购(2026年度) 预算金额:2233.300000万元(采购包1:743.300000万元;采购包2:560.000000万元;采购包3:480.000000万元;采购包4:4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在基准价格基础上,按优惠率报价,最高限价为0%≤投标优惠率<1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监管支队机关及市局直属监所食材标采购(2026年度),本次采购划分四个分包: ①分包1:肉类、蔬菜、水果、禽蛋类、水产类、豆(奶)制品及其他副食1(三看、四看民警及在押人员食堂 ②分包2:肉类、蔬菜、水果、禽蛋类、水产类、豆(奶)制品及其他副食2(机关食堂、一看在押人员食堂、二看民警及在押人员食堂); ③分包3:肉类、蔬菜、水果、禽蛋类、水产类、豆(奶)制品及其他副食3(桥林监管中心民警及在押人员食堂); ④分包4:米面油调味品(机关食堂、一看在押人员食堂、二看民警及在押人员食堂;三看、四看民警及在押人员食堂;桥林监管中心民警及在押人员食堂)。具体食材供应品种、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食堂保障方、联络人共同计量统计按需采购。
本项目共四个包,供应商最多中标2个分包。按分包1、分包2、分包3、分包4顺序进行评审。当供应商按评审顺序已有2个分包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被剩余分包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所有分包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采购包2 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所有分包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采购包3 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所有分包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采购包4 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所有分包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采购包2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采购包3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采购包4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12-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2.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 --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原件扫描盖章件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注:本表打印时间必须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日前,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入“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4.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5.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前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单位地址: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25-84420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 39 号宸泰科技大厦泰楼7楼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5-52166105-8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话:025-52166105-8029
附件:JSZC-320100-NJYP-G2025-0026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