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6832025000237 项目名称: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备货,在采购人要求安装日起90天内完成。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备货,在采购人要求安装日起90天内完成。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备货,在采购人要求安装日起90天内完成。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备货,在采购人要求安装日起9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若为省外注册企业需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其他入川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涉及,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4)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5)提供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并进行电子签章。;(6)供应商属于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不属于联合体可不提供。(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投标人若为省外注册企业需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其他入川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涉及,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4)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5)提供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并进行电子签章。;(6)供应商属于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不属于联合体可不提供。(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提供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4: (1)提供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 2.本项目财政监督部门:绵竹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38-6905527,地址:绵竹市飞云路99号;邮政编码:618200。 3.意向公告时间及链接: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绵竹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绵竹市剑南镇安顺路80号 联系方式:0838-690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诺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沱江东路52号 联系方式:0838-222000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8-2220003 四川诺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