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鹤山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0784-2025-01006 项目名称:鹤山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757,738.89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视频监控及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9,289,379.68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周期为365个日历日。 采购包2(机房配套、PDT系统及智慧警务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492,083.63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周期为180个日历日。 采购包3(后端扩容、反诈预警系统及调度与接警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976,275.58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周期为9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月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视频监控及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采购包2(机房配套、PDT系统及智慧警务平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采购包3(后端扩容、反诈预警系统及调度与接警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视频监控及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2(机房配套、PDT系统及智慧警务平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3(后端扩容、反诈预警系统及调度与接警系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至 2025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2)由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文件。 (3)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设置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均应为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如供应商没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提前登录云平台了解“解密失败解决办法”。咨询电话:020-8869658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鹤山市公安局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大道1300号 联系方式:0769-8839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同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长路东城段27号20栋1002室 联系方式:0769-226222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麦先生 电 话:0769-22622268 广东同盈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