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5000389二、项目名称:2025年龙泉驿区双拥模范创建视觉传播系统有机更新氛围营造项目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大龙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秋宁、赵越、朱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采购监督机构:龙泉驿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4636986 二、服务要求:(1)新增装置供应商成交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及效果图,详细的设计方案经业主确认后方可进行项目实施。 (2)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辅材、材料、设备、原材料及配件等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且为质量合格的全新产品;产品来源渠道须合法,同时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经采购人确定的设计方案及采购文件确定的的质量标准开展氛围营造工作,设计、颜色、尺寸、材质等应符合采购需求。 (4)安全要求:供应商应为本项目安装作业人员配置安全防护工具,提供安装作业机具及设施设备,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培训工作,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 (5)现场预埋和安装完成后,供应商负责清理现场垃圾,不得将安装作业垃圾及生活垃圾遗留安装现场。 (6)供应商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过程中所需产品的制作、运输及安装等工作,运输过程中须对产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产品质量。 (7)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 (8)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负责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电话,并配置售后服务人员不低于1名。 (9)所有产品均须安装稳固和防腐防锈,确保在恶劣天气下亦不会轻易倒塌或倾斜,供应商承诺在产品质保期间,若因供应商制作、安装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0)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若 未能及时解决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11)项目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物品及材料等进行抽检,供应商应配 合检查并提供相应资料;若采购人抽检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及时更换为合格产品。 (12)技术标准及规范:应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等。 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参数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1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4)其他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文明东街5号 联系方式:028-84867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中段1118号中物国际3号楼701号 联系方式:028-846846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28-84684616 四川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