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海珠区低空通信感知新型专网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2025-1575 项目名称:海珠区低空通信感知新型专网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117,7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海珠区低空通信感知新型专网设施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0,117,700.0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2个月(包含3个月试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珠区低空通信感知新型专网设施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为合同金额的6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 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2%),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2%,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则只能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各方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珠区低空通信感知新型专网设施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均须按“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照扫描件以及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投标函》;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至 2025年12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www.gzggzy.cn/jtgg/1001279.j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5号 联系方式:020-89088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020-28866112、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邹小红(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020-28866112、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24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