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YA-2025-255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新乡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70.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0.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3705000.00元 最高限价:3705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 包1:植物光合测定仪1套、高效液相色谱仪1套、荧光定量PCR仪1套、手持激光叶面积仪1套、纯水-超纯水仪1套、果园管理机2套的采购、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包2:超低温冻存系统1套、物理场保鲜系统1套、快速粘度分析仪1套、高速冷冻离心机2套、高压均质机1套、分光光度计1套、种子罐1套、组培实验设备1套的采购、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2 交货期: 包1:植物光合测定系统、手持激光叶面积仪合同签约生效后9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其他产品合同签约生效后6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包2:物理场保鲜系统合同签约生效后9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其他产品合同签约生效后6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3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5.4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质量保证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质量保证期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为新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近一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日期为2025年1月份(含)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和提供所属日期为2025年1月份(含)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至评审结束之前。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8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情况,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基础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10投标人如有提供进口仪器设备的,应当提供该仪器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5日 至 2025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郑汴路交叉口西北角建业置地广场C座12层 方式:线上(线下)获取,各潜在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zhyaxmglzxyxgs@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人名称,邮件中需文字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回复至投标人邮箱。线下获取:各潜在投标人到上述第2条指定地点携带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留存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郑汴路交叉口西北角建业置地广场C座12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文件费300元/包,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本项目投标人选择参加多个包段进行投标的,可以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多个包段中标候选人,但只允许中标其中的一个包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段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中标包段; 9.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紫东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李昊宇 0371-65330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63号 联系方式:申越、张建森 0371-85512909-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越、张建森 电 话: 0371-85512909-811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