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高新融府4-1-4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ZB-NG-2025103 项目名称: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8,869.3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8,869.3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8,869.3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赋码后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及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查询日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6)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8)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至 2025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高新融府4-1-40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高新融府4-1-402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高新融府4-1-402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注册并对本项目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5-11-28 17:30:00) (2)已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报名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在本公告确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领取,谢绝邮寄,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 (3)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经一路西侧 联系方式:18992215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纳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高新融府4-1-402 联系方式:0912-33510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912-3351005 陕西纳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3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