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2026年渭河高陵段已建成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JT[2025政采]第039号 项目名称:2026年渭河高陵段已建成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6年渭河高陵段已建成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08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84,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二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验收一签合同(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经甲方绩效考评满意后,在采购内容不变、采购预算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则双方可续签下年合同)。 合同包2(2026年渭河高陵段已建成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7,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二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验收一签合同(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经甲方绩效考评满意后,在采购内容不变、采购预算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则双方可续签下年合同)。 合同包3(2026年渭河高陵段已建成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3,4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4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二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验收一签合同(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经甲方绩效考评满意后,在采购内容不变、采购预算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则双方可续签下年合同)。 合同包4(2026年渭河高陵段已建成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3,56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69,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二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验收一签合同(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经甲方绩效考评满意后,在采购内容不变、采购预算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或降低的情况下,则双方可续签下年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渭河高陵段已建成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2026年渭河高陵段已建成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2026年渭河高陵段已建成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2026年渭河高陵段已建成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渭河高陵段已建成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参与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参与的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合同包2(2026年渭河高陵段已建成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参与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参与的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合同包3(2026年渭河高陵段已建成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参与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参与的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合同包4(2026年渭河高陵段已建成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参与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参与的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至 2025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重要提醒: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包项。 投标人可以同时填报4个包项,开标时按照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采购包4的顺序依次开启并评审,若投标人在前一个采购包项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被推荐为后续包项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得分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1.本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发布。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实行不见面开标,请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下载相关操作手册,了解具体操作程序和方法以及软硬件运行环境,也可向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400-928-0095;驻场技术人员:029-86510166/86510167转80310)。 (1)投标人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sxggzyjy.xa.gov.cn/fwzn/004003/20230317/7f6bbf93-11ef-4ade-8c94-3a19514b459e.html。 (3)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下载获取电子采购文件(*.SXSZF),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使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加密后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投标人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7)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解密或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212号 联系方式:029-86912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华辰景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7号启迪中心K座2801室 联系方式:029-893815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芳 电话:17791389678 陕西华辰景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