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X-H-2025007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中心2026年食堂主副食采购、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呼和浩特中心2026年食堂主副食采购、配送服务,主要内容为:提供肉禽水产类、水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调料类、包材、米面粮油类和其他与采购人约定的副食品类食材。具体按照采购人实际要求提供,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1日 至 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代理机构邮箱nmgdike@163.com 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准备下列证明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nmgdike@163.com(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资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有权拒绝),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D1座1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符合规定的专用经营场所及仓储能力,具有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商业信誉和服务意识。投标人在近三年的生产经营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和无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人需具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及从业人员年审有效的健康证。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卫生条件良好,安全管理措施到位。 (三)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五)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上述资格条件,方可参加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具体审查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准备下列证明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nmgdike@163.com(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资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有权拒绝),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资料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需具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及从业人员年审有效的健康证; (4)信誉要求: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注: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6)提供近6个月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7)提供2025年01月至开标当日的任意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或承诺书(格式自拟)。2025年01月至开标当日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保缴纳清单),依法免税和无需缴纳社会保险的必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8)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报名流程:向指定邮箱nmgdike@163.com提交加盖公章的下述材料的扫描件(一个PDF文件)递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报名材料(2份)邮寄至代理公司→将代理公司发送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回传至指定邮箱nmgdike@163.com→报名成功→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账号:15001706683052500521 开户行:建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东街园艺御景支行 户名:内蒙古迪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http://www.zhzx.cgs.gov.cn/) 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http://www.hogsnrc.cgs.gov.cn) 公告发布日期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为准;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24号 联系方式:崔老师 0471-3366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迪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南楼)17楼 联系方式:赵斌 18614719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老师 电 话: 0471-3366153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