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执行智能卷宗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1-20
- 标签:中心
- 位置: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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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执行智能卷宗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 16:27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彭瑞凯、张晓辉、董亚敏(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学彬、曹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63225115 | | 采购单位 |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郑州市汉月路与贾陈街交叉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1-672650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63225115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文件.pdf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公告内容文档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1183 | |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执行智能卷宗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5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豫政采(2)20251971-1 | 负责立案、执行阶段产生的纸质材料、音视频材料,包括卷宗资料的登记交接、信息回填、出号录入、整理拆分、装裱修补、纸面处理、目录编辑、扫描、图像优化、信息检索、电子目录、数据挂接、质检、打码装卷、登记归还、数据备份、归档销号等工作以及必要的事务性工作。服务质量及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扫描件内容应与相对应的纸质档案完全相同,且图像清晰、完整、不偏斜、不失真、不漏页,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8幢601室 | 1,70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4.06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执行智能卷宗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负责立案、执行阶段产生的纸质材料、音视频材料,包括卷宗资料的登记交接、信息回填、出号录入、整理拆分、装裱修补、纸面处理、目录编辑、扫描、图像优化、信息检索、电子目录、数据挂接、质检、打码装卷、登记归还、数据备份、归档销号等工作以及必要的事务性工作。服务质量及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扫描件内容应与相对应的纸质档案完全相同,且图像清晰、完整、不偏斜、不失真、不漏页,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彭瑞凯、张晓辉、董亚敏(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不足1万元按1万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 收费金额:25,4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 | 地址:郑州市汉月路与贾陈街交叉口 | | 联系人:李迎辉 | | 联系方式:0371-6726508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 | 联系人:陈学彬、曹荣 | |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学彬、曹荣 | |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