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2025年镇海区蛟川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B-ZC-2025078 项目名称:2025年镇海区蛟川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3900000 最高限价(元):3898537 采购需求:镇海区蛟川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数量:1 最高限价(元):389853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建设地点:位于蛟川街道。 2、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85亩(永农面积315亩)。其中渡驾桥村建设面积68亩,石塘下社区建设面积32亩,俞范村建设面积124亩,清水浦村建设面积161亩。 3、施工范围:2025年镇海区蛟川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5、安全要求:合格。 其他需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24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有提供的工程属于“建筑业”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视同中小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2011]300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止。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 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 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镇海区蛟川街道宁镇路8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306869 质疑联系人: 周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336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通途西路799弄1号四季翠园大厦806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668279312 质疑联系人:张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8386658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传 真:/ 联系人 :金国军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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